其实木托盘循环共用,在一定程度上和托盘租赁有交集,但两者有着概念性的区别。托盘循环共用和物流标准化相辅相成、互相成就,它要求其循环共用系统里的托盘标准化,托盘们在产业物流链中随着货物流动,在不同企业的货物交接中不需要反复倒板,以托盘为点,带托运输为线,货物运输整个过程呈现高效性。在托盘到达终点时进行统一回收,经过检验维修后再进入共用系统中进行循环使用。
国际上的托盘循环共用运营方式主要分为两种,一种为交换模式,另一种则是租赁模式。
① 交换模式:交换模式的托盘并不属于某个固定用户、企业;而是在相关平台上广泛进行交换;不强调托盘的归属和返还;最终实现托盘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交换、流转和维护;这种托盘交换制在欧洲广泛实行,主要代表是欧洲托盘协会(European Pallet Association, EPAL)。
◆ 交换模式运营方式的优势为:上下游交接时,上游企业托盘货物单元保持原状态,下游企业要以同等数量货物单元的空托盘来交换,这样各自企业会保证所拥有的托盘数量的平衡。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托盘交换模式中,交换的托盘必须同规格、同质量、同材料,且托盘的归属并不固定。
② 租赁模式:租赁模式由第三方托盘运营商统一经营;各托盘用户采用租赁方式使用托盘;托盘所有权属于托盘运营商;用户在合约的基础上拥有使用权;运营商提供托盘供应、回收、维修、更新等各方面服务;亚洲主要采用这种模式。
◆ 租赁模式运营的优势是:由托盘公司运作,负责建立托盘租赁营业点、维修站及回收网点,满足所有使用托盘企业的需求,为其提供托盘供应、回收、维修、更新等各方面服务,使用托盘的企业仅需支付必要的租金即可。
木托盘租赁与循环共用的区别,托盘循环共用的租赁模式中,需要注意的是托盘公司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托盘,建立一定区域的回收网络。不论哪种托盘循环共用模式,其目标都在于提升效率、降低成本、节约资源。